根据《关于开展葫芦岛市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审工作的通知》(葫人社[2023]132号)精神,经各县(市)区推荐,市级评审验收,拟认定辽宁(东戴河)新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4家创业孵化基地为我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中心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地址: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邮编:125000 电话:0429-3158110
邮箱:270936799@qq.com
附件:葫芦岛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拟认定名单。
附件:
葫芦岛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拟认定名单
辽宁(东戴河)新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南票乡村振兴创业孵化基地
葫芦古镇创业孵化基地
嘉源军创